時間:2019-01-11 點擊數:4373
增值稅起征點由3萬/月提至10萬/月
小微企業、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,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。
(1)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標準,上限放寬到了300萬。
(2)調整后優惠政策將覆蓋95%以上的納稅企業,其中98%為民營企業。
三、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!
(1)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,減按25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稅負降至5%。
(2)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至300萬的部分,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稅負降至10%。
(3)小型微利企業或將實行累進稅率,具體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文件明確。
四、允許50%幅度內減征各種地方稅種和附加稅!
允許各省(區、市)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在50%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印花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五、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將享更多稅收優惠!
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,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。